為了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文化氛圍,充分發(fā)揚民主,讓廣大職工有反映情況、申述意見、交流溝通的有效平臺,
“職工議事庭”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參加人員為所屬單位職工代表7-9人、管理團隊成員代表、人力資源部和職代會部分職工代表參加旁聽。職工對所在單位、職能部門因工作關系處理不服或與職工之間產生矛盾并有申述意愿的,均可申請到“職工議事庭”復議。
凡涉及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制度的,當事人或參加職工代表有不清楚的,由參加“職工議事庭”活動的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或相關部門人員進行現場解答和交流溝通;職工議事庭議事評判由參加會議的職工代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現場表決評判;若職工代表評判意見不能達成一致的,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裁判;職工代表評判結果或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最終裁判結果,由工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并在所在單位進行張貼公示。